长江大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如何?江苏答卷来了

       3月2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审议省政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报告”)。根据反馈报告,2022年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连续第5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水质优Ⅲ比例达100%,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年度长江警示片披露的12项问题全部整改清零。长江两岸再现水清岸绿、江豚腾跃的喜人景象。

△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供图

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连续第5年保持Ⅱ类

近年来,江苏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铁腕治理污染,系统修复生态,全力推动长江大保护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连续第5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水质优Ⅲ比例达100%,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长江两岸再现水清岸绿、江豚腾跃的喜人景象。

护卫大江安澜,要让法治长出“钢牙利齿”。2022年8月至10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和沿江8市联动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同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对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6个方面的意见。今年3月中旬,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

抓好突出问题整改,逐条落实审议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十分重视审议意见落实工作,保持与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对接沟通,跟踪了解落实情况并进行了走访调研。在此基础上,于3月14日召开环资城建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反馈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

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开展专题调研,要求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强系统保护修复,推动长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省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长江保护修复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和单位对照审议意见,逐条梳理研究,采取有效举措,有力抓好落实。

围绕水污染防治、岸线整治、化工腾退等开展联合攻坚

针对审议中提出的“完善法定职责落实体系”意见,省政府发挥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强化制度设计,压实部门职责,推动省长江办、省污染攻坚办、省河长办、省化治办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协同协作,围绕水污染防治、岸线整治、化工腾退等开展联合攻坚。强化长三角区域及沿江地区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着力提升跨部门、跨地区执法能力。

健全保障机制,2022年统筹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长江流域专项、长江江豚保护等资金逾50亿元。扩大“环保贷”,推出“环保担”,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长江生态环境治理。

去年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051起

针对审议中提出的“着力加强相关资源保护”意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盯重点环节,更大力度加强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河湖管理,在全国率先编制骨干河道、在册湖泊保护规划,累计划定长江河道管理范围线1414公里。出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地方标准,全省2/3以上城市水源地完成标准化改造。

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制定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办法,划定禁捕网格单元1090个,落实禁捕网格员1668名。2022年全省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051起、涉案人员4091人,移送司法案件159起,禁捕管理秩序平稳有序。

建立了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

比如,针对审议中提出的“狠抓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意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更大力度提升治污水平。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各类排污口1.6万个,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

出台《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按照每年5%的比例稳步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2022年全省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66.75万吨,新改建污水管网1910公里。

长江江苏段江豚数量明显增长

针对审议中提出的“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意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系统思维,更大力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进岸线集约利用和沿江空间优化,严格落实国家《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长江江苏段生态岸线占比提高到64.1%。打好沿江河湖生态功能修复主动战,创新开展“生态岛”实验区建设,长江沿线建成25个生态安全缓冲区。

分批分类推进岸线整治,2017-2022年全省累计退出长江生产岸线81公里,岸线利用强度降至35.9%,生态岸线占比提高到64.1%。强化长江江豚保护和监测,率先启动长江江豚科学考察,根据农业农村部2022年全流域考察结果,长江江苏段江豚数量明显增长。

                                        △江豚 资料图 姜盟 /摄

全省去年关闭退出低质低效化工企业211家

针对审议中提出的“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意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生态优先,更大力度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持续推进化工产业整治提升,2022年全省关闭退出低质低效化工企业211家,对沿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分类推进整治提升。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指导省内“1+14”个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创新探索,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绿色金融创新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

清理一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针对审议中提出的“修改完善相关法规”意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依法治江,积极推动修改《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开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清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省政府规章4件、规范性文件8件,严格规范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进一步健全长江保护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