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河船舶试航工作,充分挖掘水域资源,缓解内河船舶试航水域紧缺难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辖区实际情况,现公布长江江苏段内河船舶试航水域:
1.确定以下水域为内河船舶试航水域:
3.除上述水域外,内河船舶原则上不得在长江江苏段内其他水域试航。
(水域3:泰兴水道天星洲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