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义渡与私渡,这些因运河而兴的渡口

运河滔滔,沟通南北。两岸的行人想要通行,除了造桥,还有什么好办法?古人想到了设渡船码头。
作为桥梁的补充,渡口密布于运河沿线。仅据粗略估计,从北京到杭州的京杭大运河沿线,渡船码头就有数百个。
渡田和渡口有什么关系?什么样的渡口可以买“月票”?运河渡口的有趣故事,多着呢。

历史上运河沿线的渡口有官渡、义渡与私渡之分。
所谓官渡,是由地方官府组织并管理的渡口,它的使用者通常为附近官署办公事的差人等,渡资免收。

负责摆渡的渡工由官府出资雇用,或由官府拨付田亩,称“渡田”。
渡田和普通的民田可不一样,它是不需要交税的。比如山东东平安山渡就属于官渡。
在东平境内,自元代开会通河经靳口入境、安山至戴庙出境,沿线共有靳口、王仲口、常仲口、安山、戴庙以及十里堡等7个渡口之多。

而东平靳口渡便和安山渡的性质不同,它属于义渡。
义渡是由当地士绅或有钱人等出资设置的渡口,渡工报酬由出资人承担,来往行人及货物等不用支付船资。
义渡极大地方便了行人,促进了两岸物资与商贸的交流。在有些地方,为保证“义渡”的正常运转,也会由当地人捐款建造船只,置办渡田。

比如在高邮城西南40里的张公渡,“旧有私驾船者,操一舟射重利”,两岸百姓深感不便。
康熙十五年(1676),由诸生张阳倡议,召集众人捐款设立了义渡,并在河南岸建庵堂一所,造大船一只,置渡田20亩。杨春茂和徐秀则设立了闵家义渡,置田20亩作为渡夫摆渡的工费。
在河北沧州,由于南北运河的阻隔,运河东西两岸行人和货物的往来只能靠摆渡。这些渡口也是义渡,不收费,渡口、船只的修造以及船夫的雇用等费用,都由地方士绅或富裕之家捐资或募集维持。
有些渡口来回摆渡的船只很大,连马车都可以赶上船。即使南北漕运停止之后,这些渡口仍旧是两岸民众往来的重要通道。

天津静海县也有义渡,渡口用于摆渡的船只一般都不太大,通常仅能容人畜渡河。渡船上既没有桨,也没有篙,而是在运河两岸各打下一根粗粗的木桩,将一根结实的铁绳拴在两根木桩上,再用一条铁链将渡船和铁绳连接起来。渡河时,船工站在渡船上手拽铁绳,脚下的船便缓缓驶向对岸。
冬天运河水结冰,人们不需要渡船便可轻松过河,于是渡船便被拉上来,船底朝上扣在岸边。
对于这些办义渡的义举,官府会给予免除杂差等奖励。一块立于清同治五年(1866)的静海《东西双塘承办义渡永免杂差碑记》对此做了记述与说明:
静邑东西双塘,为入省通街,公私往来,项背相望……余宰是邑之明年,兹村士民合词以请,岁修所需,乡民自备,若复承办杂差,力实承招据。遂允所请,除皇差外,其余应办杂差概予优免,以示体恤。俾善举不至中坠,他处仍不得援例以请蠲。

靠水吃水,运河边也常有私人出资设立的渡口,称为私渡。他们通过帮人摆渡过河而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即是他们生活的主要来源。

私渡对过往行人都收费,也有的只对外地人收费,本地人只需付半价或付“月规钱”,如山东东平王仲口、常仲口等私渡。在东平当地,运河上载客的小船称为“摆口”,大一点的载客货船则称为“捎脚”。
在天津北辰区北运河畔的柳滩村之西,曾有一个名为蔺家渡的运河古渡口,由该村蔺姓村绅世袭经营400余年,相传16代人。
相传明初燕王扫北时,有王、康、徐、蔺等户随军迁徙到这里,形成村落。当时北运河上没有桥,只能靠船只过河。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一蔺姓村民自置小船,渡行人、货物过河,靠收取一些费用维持。
这个渡口就成了两岸村民往来的重要通道。蔺家渡口的设立带动了其他村户,一些较大的村庄也随后设渡口。清同治年间(1862~1874),北辰区境内北运河河段上有10个渡口,但仍属蔺家渡口较大。
清末建北洋桥,但柳滩附近村民嫌绕道过远,仍习惯从渡口过河。渡口过往人流不断增多,渡船也越造越大。
渡口沟通了运河两岸交通,成为各色人等的往来之地,久而久之,有的渡口便形成商贸集市。乡村的鱼、菱、藕等可通过渡口进城销售,城里的商品也可通过此流入乡村,渡口沟通了运河两岸的人文与物资交流。